據廣東省發改委消息 6月7日,廣東省發改委官網公開向社會征求《關于農業用水價格管理指導意見》(修訂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的意見。
《征求意見稿》明確實行農業用水價格分類水價。結合實際區分水稻、其他糧食作物、經濟作物、養殖業等用水類型,統籌考慮用水量、生產效益、區域農業發展政策等,在終端用水環節實行分類水價。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分類,合理確定各類水價,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經濟作物和養殖業用水價格可高于其他用水類型。地下水超采區要制定針對地下水的農業用水價格,使地下水用水成本高于當地地表水,促進地下水采補平衡和生態改善。
實行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農業用水實行定額管理和總量“封頂”政策。各地可區分不同作物和養殖產品,按照“多用水多付費”的原則,推行分檔水價制度,合理制定階梯和加價幅度。超計劃、超定額用水的,對超計劃、超定額用水部分,按照用水類別和超計劃用水幅度,以基本水價1倍至3倍累進加價計收水費,促進農業節水。
意見公開征求時間為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5日,各界人士可通過信函、傳真或網絡等方式向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價格處)提出意見。